-
新《公司法》中监事会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选设改革
深圳公司法律师:新《公司法》中监事会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选设改革我国原《公司法》监督制度的运行效果不尽如人意,作为专门监督机构的监事会和肩负监督使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难完全有效实现立法目的。如何再造和重构公司监督制度广为公司法学界所关注,也被视为此次公司法修改的重要内容。然则,脱离了经营管理的监督权难免被边缘化,公司内部监督力量面临着固有的弱势地位制约,殊难与决策者权力相抗衡,在我国公司控制
2024-04-03 -
新《公司法》 下董事会职权改革
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其权力的配置对公司的运行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也对公司治理制度的整体构建具有基础性的影响。科学合理里的职权配置不但是公司制度功能结构的逻辑要求,也是公司制度能否有效运行的关键所在。 在原《公司法》董事会制度的基础上,推动公司治理由股东会中心主义向董事会中心主义过渡,明确董事会置于公司治理的核心地位,强化公司自治,是公司治理的一个重要方向,也是本次《公司法》修订的关注点之一。从原《
2024-04-02 -
深圳公司法律师:母公司股东可查阅全资子公司会计凭
新《公司法》第57条第5款和第110条第3款是关于股东会计凭证查阅权穿越制度的规定,两款都采用了引致条款的立法模式,没有对股东会计凭证 阅权穿越行使的条件和要求作其他规定,股东要求查阅公司全资子公司会计账 薄的,适用《公司法》关于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的规定。具体而言,会计凭证查阅权穿越制度的主体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对象是股东所在公司全资子公司的会计凭
2024-03-29 -
深圳公司法律师:新《公司法》下,股东会计凭证查阅权的行使方式
股东请求查阅会计凭证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若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凭证有不正当目的,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能性,则公司可以拒绝提供查阅。所谓"不正当目的"是指可能给公司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主观恶意,具有此等主观恶意的股东无权查阅、复制公司的相关文件 或资料。根据《公司法解释(四)》的规定,实践中股东存在不正当目的的情形包括以下三种:一是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外,股东 自
2024-03-29 -
新《公司法》下,股东在查阅会计凭证时是否可以复制、拍照?深圳公司法律师
新《公司法》下,股东在查阅会计凭证时是否可以复制、拍照?深圳公司法律师享有会计凭证查阅权的股东可以自行查阅公司会计凭证,也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代其查阅公司会计凭证。会计凭证信息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具备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是准确理解和恰当运用这些信息的基本前提。然而,是否具备专业知识却不是衡量某一主体能否成为公司 股东的标准。换言之,即便股东不具有专业知识也不妨碍其基于股东
2024-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