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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未竣工时,承包人是否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未竣工时,承包人是否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问题实践中,因合同解除而工程未竣工的原因较为复杂,既有发包人的原因,如发包人资金的断裂等;又有承包人的原因,如承包人逾期施工、操作规程不当等。在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时,承包人是否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问题,实务中存在争议。有意见认为,只要工程未完工或者未竣工验收的工程的发包人欠付工程价款,承包人即可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
2023-04-13 -
未竣工工程承包人是否享有工程价款优先权?
未竣工工程承包人工程价款优先权一般而言,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作为承包人的施工行为并未履行完毕,也即建设工程通常处于未竣工、完工状态。对于竣工工程,承包人根据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承包人可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存有异议的是,未竣工工程,承包人是否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从实践中的情况看,主要有赞成的和反对的两种观点:赞成的观点认为,虽然通常情况下,承包人只有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之后才享
2023-04-12 -
建设工程中发包人是指什么?
建设工程中发包人是指什么?发包人通常又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业主或者项目法人,如何理解《2004年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发包人的范围,事关实际施工人可以向哪些发包人主张权利。第一种观点认为,第二款所指的发包人,是静态的绝对的,仅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第二种观点认为发包人是动态的相对的,在层层多手转包链条中,中间链条的总承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也可能是发包人,实际施工人可以依据本解释的规定向其上手
2023-04-11 -
建设工程纠纷中实际施工人是什么?
实际施工人概念?我国《民法典》《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表述承包人概念时使用了以下几个概念:承包人、建筑施工企业、施工人、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等,均没有出现过实际施工人的表述。实际施工人作为法律概念首次出现在《2004年解释》中,具体为《2004年解释》第一、四、二十五、二十六条。实际施工人是《2004年解释》创制的概念,旨在描述无效合同中实际承揽工程干活的低于法定资质的施工企业、非法人
2023-04-11 -
建设工程中不宜折价、拍卖的情形
建设工程不宜折价、拍卖的情形有哪些?深圳建筑工程律师为为你解答一般而言,建设工程优先受偿的对象为可以折价、拍卖的工程,而对不宜折价、拍卖的工程则无法享有优先受偿权。然而,存在争议的是,哪些建设工程不宜折价、拍卖,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我们认为,建设工程不宜折价、拍卖的情形包括违章建筑和工程质量不合格且难以修复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一)违章建筑何为违章建筑,我国法律并
2023-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