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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如何认定?
建设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是建设工程纠纷中常见的正义感焦点,那么建设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如何认定?深圳建筑建设工程律师为你解答对建筑工程而言,工程质量涉及广大民众的生命安全,与民生息息相关,是建筑工程的生命。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均将保证工程质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明确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性质上属于工程价款支付问题,在支付条件上,仍应坚持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2023-04-09 -
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不以合同有效为前提
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不以合同有效为前提但司法实践中,对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条件,一直未能统一认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后,承包人对其承建工程的价款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或者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是否以合同有效为前提,争议较大,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相关指导意见也存在分歧。法律适用上的分歧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同案不同判的情形,有损司法公信力。依照《2018年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承包人行使优先
2023-04-09 -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程序
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程序承包人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得以其承建的工程质量合格、发包人未依约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的性质适宜折价或者拍卖为前提。同时,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的规定,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程序如下:(1)催告。《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的表述是: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故发包人不支付价款的,承包人
2023-04-07 -
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与消费者作为商品房买受人权利的比较
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与消费者作为商品房买受人权利的比较本条中的其他债权是相对承包人享有的请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债权而言,指工程价款之外的因工程建设而产生的所有债权,包括发包人对外借款、货款或者设备款以及其他需要以建设工程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清偿的全部债务。《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批复》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依此规定,
2023-04-07 -
建设工程纠纷中分包人是否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建设工程纠纷中分包人是否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按照《民法典》和《建筑法》的规定,承包人可以将部分工作(如涉及专门技术)交由第三人完成或者将部分工程(如劳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而且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即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这样,一方面分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而不与发包人产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另一方面客观上分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有限,其应得工程价款同
2023-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