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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作者:未知来源:互联网时间:2022-06-13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增值。

孳息包括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果树结出的果实、动物之产物如鸡蛋、羊毛均属天然孳息;依照法律规定产生的收益物为法定孳息,如银行存款利息。

增值包括自然增值与主动增值。自然增值是指该增值的发生时因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所致,与夫妻一方或双方是否为该财产投人物资、劳动、努力、投资、管理等无关。如夫妻一方个人婚前所有的房屋、古董、字画、珠宝、黄金,在婚烟关系存续期间因市场价格上涨而产生的增值。主动增值发生的原因恰好与自然增值相反,与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变化无关,而是因夫妻一方或双方对该财产所付出的劳务扶持、投资、管理等相关。例如,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因另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它的装修而产生的增值部分。

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投资经营收益与主动增值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限于“婚前”这个时点上,也就是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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