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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第三人责任修改的主要内容
深圳公司法律师苟三元:新《公司法》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第三人责任修改的主要内容传统公司法理论依据信托关系说、代理关系说和委任关系理论解释董事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董事被认为是公司的受托人、代理人和受任人,董事与公司之外的第三人并不发生直接的法律关系。随着公司的发展,公司权力结构发生了由股东会中心主义向董事会中心主义的转变,这一转变导致股东会权力的削弱和董事地位、权力的强化,并随之产生了董事滥
2024-04-12 -
新《公司法》下,股东在查阅会计凭证时是否可以复制、拍照?深圳公司法律师
新《公司法》下,股东在查阅会计凭证时是否可以复制、拍照?深圳公司法律师享有会计凭证查阅权的股东可以自行查阅公司会计凭证,也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代其查阅公司会计凭证。会计凭证信息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具备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是准确理解和恰当运用这些信息的基本前提。然而,是否具备专业知识却不是衡量某一主体能否成为公司 股东的标准。换言之,即便股东不具有专业知识也不妨碍其基于股东
2024-03-29 -
新《公司法》下,股东是否可以无限制的查阅全部会计凭证?
深圳公司法律师:新《公司法》下,股东是否可以无限制的查阅全部会计凭证?股东会计凭证查阅权的客体是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新 《公司法》并未对股东有权查阅的会计凭证的范围作出限制,从文义解释的角度分析,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所有的会计凭证。但是,会计凭证所载信息敏感,与公司商业秘密紧密相关,无限扩大股东查阅权的范围增加了公司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风险。因此,我们认为,应当对股东会计凭证查阅权的
2024-03-29 -
新《公司法》中股东失权的决定主体与方式
失权的决定主体与方式根据新《公司法》第52条规定,在公司董事会决定向瑕疵出资股东发出载明不少于60日宽限期的失权催缴书后,待到宽限期届满,股东仍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可以向该股东发出书面失权通知。该条明确规定,有 权发出失权通知的主体是董事会。在立法过程中,对于有权作出失权决定的主体,曾有不同的意见。我们认为,相较于股东会、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是最适合作出失权决定的主体,
2024-03-14 -
新《公司法》中的催缴失权制度
深圳公司法律师为你介绍新《公司法》中的催缴失权制度2023年《公司法》修改,新设催缴失权制度,是指公司成立后,董事会经核查股东出资情况,发现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向该股东发出书面催缴书催缴出资后,该股东仍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可以向该股东发出失权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该股东丧失其未缴纳出资股权的制度。新《公司法》用第51条、第52条两个条文,系统性地规定了催缴失权制度,具
2024-03-13 -
新《公司法》实施后,存量公司出资期限如何认定?
新《公司法》实施后,存量公司出资期限如何认定?北京市两高(深圳)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师为你解答:新《公司法》第47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 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 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新《公司法》中就限期认缴制时间效力的规范如下:第266条本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本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本法规定的期限的,除 法律、
2024-0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