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深圳专业律师 > 婚姻继承纠纷

经过公正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反悔了,不办理登记手续,受赠人怎么办?

作者:苟三元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7-17

经过公正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反悔了不办理登记手续受赠人怎么办?深圳公司法律师为你解答

前面讲过,一般赠与的情况下,在办理登记、交付之前,赠与人是可以随意撤销的。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对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受赠人有权要求赠与人实际履行合同,包括交付赠与财产、变更所有权转移等的手续、变更对抗第三人的登记等手续。也就是受赠人可以通过诉讼强制赠与人履行赠与义务。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