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您所在的位置:深圳专业律师 > 综合法律服务

什么是保证期间?

作者:苟三元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9-06

什么是保证期间?深圳公司法律师为你解答

保证期间,又称“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是指在保证合同的当事人之间约定,或者依法律规定,保证人在此期限内才承担保证责任,超过该期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准确地说,保证期间是保证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债务的履行期限。确定保证期间的意义在于:一是保护保证人的合同权利。由于保证合同是单务合同,保证人没有权利,只有义务,因此,债权人只能根据保证合同约定的期限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超过该期限,承担保证债务已经不是保证人的合同义务了,所以,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二是督促债权人及时行使权利。既然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只在保证期间内履行保证义务,那么债权人就应当及时行使权利,请求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内履行义务。保证期间一旦经过,保证人就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具体而言,保证期间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保证期间是只有在该期间内债权人向债务人(一般保证)或者保证人(连带责任保证)依法主张了权利,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超过该期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就一般的合同而言,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之后,只要没有经过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都有权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得据此抗辩。但与一般合同不同的是,在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内,债权人必须向债务人或者保证人依法主张权利,否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这是保证期间的最大特点。

第二,保证期间由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保证期间与一般合同的履行期一样,当然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依法律的规定作出认定,如本条第 2 款规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6 个月。关于 6 个月的法律规定,我们认为,主要考虑是保证合同具有单务性、无偿性,为倾斜保护保证人的权利,法律规定了较短的保证期间,这样可以避免保证人承担过重的责任。

第三,保证期间是保证合同的组成部分。就像一般合同条款都包含履行期限一样,保证合同也不例外。一般合同如果没有约定履行期,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推定履行期。保证期间与一般合同的履行期功能完全相同,因此,当然是保证合同的组成部分。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