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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深圳公司法律师:新《公司法》修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与责任
深圳公司法苟三元律师:新《公司法》修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与责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与责任,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法中所应承担的特殊义务与责任。基于理性和自利的人性预设,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享有对公司的控制权,其不但可以通过操控公司的投资行为、经营行为直接影响公司利益,还可以通过控制公司的筹资行为影响公司内部的权益比例。例如,通过股东会决议,对董事人选进行任免从而控制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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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苟三元律师:新《公司法》下增加了法定代表人地位和责任的规定
新《公司法》下增加了法定代表人地位和责任的规定第11条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1)法定代表人代表行为的法律后果该条第1款规定,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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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7
深圳公司法律师苟三元:新《公司法》下法定代表人制度的修改
通常认为,法定代表人是唯一一个无须公司特别授权即有权对外独立代表公司的自然人,其余机关或人员必须取得授权后才能代表公司。法定性和唯一性被认为是法定代表人的最核心特征。2005年《公司法》突破了2004年《公司法》下董事长或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之规定,允许公司章程在董事长、执行董事和经理中进行选择,法定代表人的法定性因此有了一定的突破,但唯一性仍是法定代表人制度的核心内容。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限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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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
新《公司法》 下董事会职权改革
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其权力的配置对公司的运行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也对公司治理制度的整体构建具有基础性的影响。科学合理里的职权配置不但是公司制度功能结构的逻辑要求,也是公司制度能否有效运行的关键所在。 在原《公司法》董事会制度的基础上,推动公司治理由股东会中心主义向董事会中心主义过渡,明确董事会置于公司治理的核心地位,强化公司自治,是公司治理的一个重要方向,也是本次《公司法》修订的关注点之一。从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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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新《公司法》中股东双重代表诉讼制度适用条件
深圳公司法律师苟三元:新《公司法》中股东双重代表诉讼制度适用条件1 原告适格的前置程序条件根据新《公司法》第189条的规定,单层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如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存在前述违反信义义务的行为时,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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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股东损害公司利益、欺压中小股东的常见表现形式
根据新《公司法》第89条的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的,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下面几种即是我国商业实践这中常见的大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以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常见表现形式,深圳公司法律师为你一一解说:1 不公平分配不公平分配是股东压迫中比例最高的类型,对该"分配"应采广义理解,可 能表现为利润分配、股份回购、担任公司雇员并获得报酬、减资等等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