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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州建总)与内蒙古兴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华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州建总)与内蒙古兴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华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关于供水财富大厦A座9层抵顶工程款是否应计入已付工程款中的问题。首先,以物抵债,系债务清偿的方式之一,是当事人之间对于如何清偿债务作出的安排,故对以物抵债协议的效力、履行等问题的认定,应以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本原则。一般而言,除当事人明确约定外,当事人于债务清
2022-10-18 -
当事人在工程价款支付期限未届满后签订以房抵工程款的协议有效吗?
当事人在工程价款支付期限未届满后签订以房抵工程款的协议有效吗?当事人在工程价款支付期限届满后签订以房抵工程款的协议,原则上应当认定有效,承包人可依协议要求发包人履行过户登记手续。首先,以房抵工程款协议是一种诺成合同,而非要物合同。绝大多数合同在双方达成合意时就成立,是为诺成合同;少数合同除双方达成合意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是为要物合同。要物合同作为合同的特殊类型,需要有法律明确规定。我国
2022-10-17 -
当事人在工程价款支付期限未届满前签订以房抵工程款的协议有效吗?
当事人在工程价款支付期限未届满前签订以房抵工程款的协议有效吗?建筑领域中,经常有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以房抵工程款协议,约定以建成的部分房屋作价抵扣工程款。以房抵工程款协议属于以物抵债协议,实践中,在以房抵工程款协议的处理上,存在比较多的争议。当事人在工程价款支付期限未届满前签订以房抵工程款的协议,该协议整体上应认定有效,但当事人在实现以房抵工程款之前需要进行清算,清算后再以相应房产以折价等方式实
2022-10-17 -
发包人向实际施工人支付工程折价款能否从承包人应得的工程价款中抵扣?
发包人向实际施工人支付工程折价款能否从承包人应得的工程价款中抵扣?深圳建筑工程律师为你解答:发包人原则上应向其合同相对方即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而不应直接向实际施工人支付工程折价补偿,因此,一般来说,发包人向实际施工人支付工程折价补偿,不能从承包人的工程价款中抵扣。承包人仍可要求发包人支付全部工程欠款,发包人可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实际施工人返还已支付的款项。但是,发包人向实际施工人支付工程款具有合法
2022-10-14 -
实际施工人如何结算工程款?
实际施工人如何结算工程款?实际施工人与其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进行工程结算时,也应适用《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参照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计算工程折价补偿。在建筑实践中,实际施工人与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并不规范,甚至只有口头约定而无书面合同,有些施工合同约定工程折价补偿的数额以上一手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下降一定比例计算,有的则约定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支付工程折
2022-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