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被索退150万股权款,律师如何逆转胜局?
作者:苟三元律师来源:互联网时间:2026-04-28
案情简介
2019年,赵女士与孙某签订了一份《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150万元的价格将公司5.9557%股权转让给孙某。合同约定:孙某先付清全部款项,赵女士再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然而孙某未按约定付款,赵女士多次催讨无果后起诉并胜诉。但孙某拒不履行,直到2025年被强制执行才付清。此时公司已于2021年破产,2024年注销。孙某反过来起诉赵女士,要求解除合同、退还150万元。
代理策略:五道防线
代理赵女士的苟三元律师接受委托后,精准分析案件法律要点,构建了五道防线:
一、一事不再理:双方前案已判决合同有效、继续履行;
二、违约方不享有解除权:法定解除权是守约方的权利;
三、股权在合同签订时已转移:工商登记仅为对抗要件;
四、公司破产是商业风险,非不可抗力;
五、被告在合同履行中无任何过错。
判决结果
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苟三元律师 | 北京市两高(深圳)律师事务所 | 电话:18098909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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