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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处分人以无权处分财产出资有效吗?
无权处分人以无权处分财产出资,如何认定出资效力?深圳公司法律师为你解答:实践中,还存在一种情形,即出资人以无权处分财产出资,这个时候如何认定出资效力呢?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出资人以不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出资,当事人之间对于出资行为效力产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予以认定。而《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
2022-09-01 -
出资人以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房屋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是否可以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出资人以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房屋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是否可以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深圳公司法律师为你解答:实践中,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认定出资是否到位时,应坚持权属变更与财产实际交付的双重标准。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
2022-09-01 -
出资人以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房屋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是否可以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出资人以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房屋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是否可以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深圳公司法律师为你解答:实践中,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认定出资是否到位时,应坚持权属变更与财产实际交付的双重标准。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
2022-08-31 -
出资人以划拨土地或有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是否可以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出资人以划拨土地或有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是否可以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深圳公司法律师为你解答:实践中,存在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情形,由于划拨土地使用权只能用于划拨用途,不能擅自进入市场流通,因此,以此出资违反了划拨土地用途范围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样,有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比如抵押)在权利上存在瑕疵,这将使公司的资本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以有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
2022-08-31 -
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或者被高估,是否可以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或者被高估,是否可以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深圳公司法律师为你解答:从司法实践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法释〔2011]3号,以下简称《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作价,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
2022-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