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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条件以及程序?
设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条件以及程序?深圳公司法律师为你解答(一)分公司设立条件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因此,分公司包含四个方面的基本条件:一是分公司名称;二是分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三是分公司负责人;四是分公司经营范围。(二)分公司设立程序根据《公司登记管
2022-09-16 -
股东抽逃出资要承担什么责任?
抽逃出资要承担什么责任?深圳公司法律师为你解答:关于抽逃出资的民事责任,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股东或发起人应对已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二是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三是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暂不施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度的公司(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注册资
2022-09-08 -
什么是抽逃出资?抽逃出资有哪些方式?
什么是抽逃出资?抽逃出资有哪些方式?下面北京市两高(深圳)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师为你解答对于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法》并没有明确界定其定义、形式。只是在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第二百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一般来讲,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注册成立后,公司发起人或股东依法履行了
2022-09-08 -
公司的债权转变成为股权(“债转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公司的债权转变成为股权(债转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按照债务人是被投资公司之外的第三人还是被投资公司本身,债权出资可以分为以对第三人的债权出资和以对公司的债权出资(债转股)。截至目前,公司登记机关仅仅接受后者而并不接受前者。目前之所以限制债权人以对第三人的债权作为出资,无非是考虑到债权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不确定性更大,无法满足公司法有关非货币财产可以用货币估价的要求,无法保证公司资本的充足性。《
2022-09-02 -
股东可以以劳务对公司出资吗?
股东可以以劳务对公司出资吗?深圳公司法律师为你解答: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这意味着某些特定的非货币财产将不得用于出资。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但是,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公司注册资本规定》第五条第二款也有相同的规定。
2022-0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