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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三元律师:新《公司法》新增公司强制注销制度
深圳公司法律师:新《公司法》新增公司强制注销制度强制注销制度,又称依职权注销公司制度,指的是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直接消灭怠于履行终止程序公司的主体资格,但不影响原公司股东、清算义务人的责任的制度。新《公司法》第241条新增强制注销公司制度。在我国,公司作为法律承认的独立主体,其人格须经公司登记取得,该人格的消灭自然也须经公司登记程序。新《公司法》施行前,公司注销登记长期以来都只是依申请的行为,即公司登
2024-04-24 -
新《公司法》对公司清算义务人规定的具体适用条件
苟三元律师:新《公司法》对公司清算义务人规定的具体适用条件第232条公司因本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一款第一项、第二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清算。董事为公司清算义务人,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由董事组成,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另选他人的除外。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分析该条规定可见,新《公司法》规定
2024-04-22 -
新《公司法》对债权人的保护措施--横向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
苟三元乙律师解读:新《公司法》对债权人的保护措施--横向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第23条第2款:股东利用其控制的两个以上公司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各公司应当对任一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新《公司法》第23条第2款新增横向人格否认制度,其中"前款"是指第1款的纵向人格否认制度:"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就新《公司法》第23条第2款横向人格否
2024-04-16 -
同一债务中,有两个或者以上的保证人,在未约定份额的情况下,各保证人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同一债务中,有两个或者以上的保证人,在未约定份额的情况下,各保证人如何承担保证责任?在同一债务中,有多个保证人,即所谓的所谓连带共同保证。是指各共同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并未就保证责任的份额作出约定,各个保证人对全部债务代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共同保证,具体特征如下:第一,连带共同保证既可以依据当事人的约定产生,也可以基于法律的规定推定产生。所谓约定,是指各保证人通过书面合同的形式约定均对全
2023-09-22 -
债务人在借新贷还旧贷的情况下,还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吗?
债务人在借新贷还旧贷的情况下,还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吗?深圳公司法律师为你解答借旧还新是现实生活中的常见现象,尤其是在金融借款活动中。那么,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贷出新的贷款以偿还旧的贷款,此时的后一个贷款合同是否有效?为后一个借款合同所签订的保证合同是否有效?保证人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我们先来看看对这个问题有关的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
2023-0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