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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款过高,原股东捏造虚假信息,如何处理?
股权转让款过高,原股东捏造虚假信息,如何处理?股权转让时,原股东捏造虚假信息,欺骗受让人以较高的价格购买股权,受让人购得公司股权后应如何救济?在碰到这样的问题时,深圳公司法律师特别提醒:受让人可采取下列两种方法:(1)由于转让人对受让人进行了欺诈,受让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对合同价款进行变更;(2)基于欺诈签订的合同,受让人可主张撤销该合同,并要求转让人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但受让人还须特别注
2022-05-09 -
债权可以作为公司注册资金的出资吗?
债权可以作为公司注册资金的出资吗?深圳公司法律师为你解答债权出资作为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一种方式,即出资人以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投入企业,并由企业取代出资人成为债权人对原债务人享有债权,债权出资本质上属于债权让与,也可以称为债权转让,是将对债务人的债权从出资人转让给企业。债权出资可根据债务人的不同分为两类:一类是债权人以其享有的对目标企业本身的债权对目标企业出资;另一类是债权人以其享有的对
2023-02-08 -
王某某、杨某某等 13 人与阜平天桥商务有限公司、牛某某股东资格确认
王某某、杨某某等13人与阜平天桥商务有限公司、牛某某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法院】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19)冀06民终121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原告):王某某、杨某某等13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阜平天桥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牛某某,该公司董事长原审第三人:牛某某【基本案情】因不服(2018)冀0624民初643号民事判决,王某某、杨某某等13人提起上诉,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确认第三人牛某某未取
2023-05-05 -
如何区分股权投资还是债权投资?
如何区分股权投资还是债权投资?各方就投资款项的性质未做明确约定,投资人提起诉讼请求返还投资本金及收益或确认股东资格,应当综合公司外部登记以及投资人参与公司经营、获取收益情况,区分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下面深圳公司法律师为你解释:投资,是指特定经济主体为了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获得收益或使资金增值,在一定时期内向一定领域投放足够数额的资金或实物的经济行为。从投资者的角度来说,投资可以分为股权投资与债
2023-05-10 -
黑龙江万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唐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黑龙江万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唐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如何区分股权投资还是债权投资?深圳公司法律师为你介绍一则案例【法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19)黑01民终4970号【当事人】上诉人(一审被告):黑龙江万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唐某某一审被告:刘某一审被告:邓某【基本案情】唐某某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黑龙江万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琨公司)给付唐某某借款40万元及利
2023-05-10 -
公司股东如何区分市公司借款还是投资款?
公司股东如何区分市公司借款还是投资款?对于公司股东在认缴出资或认购股份之外对公司的投资的认定,应当特别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若款项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即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属于需要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并且属于必须经代表2 3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的事项。第二,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在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第三,股东增加出资的,公司应当向股东出具相应的出资证明材料。根据上述内
2023-05-12 -
李某某与济南东方管道设备有限公司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案
李某某与济南东方管道设备有限公司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案【法院】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案号】(2012)章商初字第1801号【当事人】原告:李某某被告:济南东方管道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鸿某【基本案情】李某某诉称:2002年12月18日,原告与股东李鸿某、张某某、李玉某、刘某某5人共同出资成立济南东方管道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东方公司),其中李某某以货币出资26万元,持有公司4 33%的股权。2008年6月24日,
2023-05-26 -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或与股东签订的协议中,关于股权回购的约定是否有效?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或与股东签订的协议中,关于股权回购的约定是否有效?司法实践中,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章程或与股东签订的协议中约定满足某个条件时由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这种股权回购条款是否有效,在法庭的审判中能否得到支持,深圳公司法律师为你解答:对于这一问题,当前的审判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裁判结果:第一种观点认为,对于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公司法》作出了严格的限制性规定,只有出现《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
2023-05-31 -
新《公司法》中新增股份有限公司授权资本制
深圳公司法律师为你介绍新《公司法》中新增股份有限公司授权资本制授权资本制是指:在公司设立时,虽然应在章程中载明公司资本总额,但公司资本总额不必全部发行,公司即可成立。其余部分,授权董事会在认为必要时,一次或分次发行或募集。各认股人可以一次缴纳股款,也可以分次缴纳。公司成立后,如因经营或财务上的需要欲增加资本,仅需在授权资本数额内,由董事会决议发行新股,而无须股东会决议变更公司章程。对比法定资本
2024-03-20 -
新《公司法》中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动模式的修改
深圳公司法律师苟三元解读新《公司法》中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动模式的修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动模式,简称股权变动模式,意在指股权的发生、内容变更和消灭的模式。如何确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动模式一直是我国公司法学界和实务界亟待解答却未能形成共识的问题。股权变动模式的核心要义在于确定股权变动的时点,也即股东身份何时发生移转、股权何时脱离转让人的责任财产进入受让人的责任财产,牵涉多方核心法律利益。如:股
2024-03-21 -
新《公司法》中小股东因股东压迫退出公司的条件
相比于原《公司法》,新《公司法》中关于股东压迫及其回购救济有了更加完善的规定。第8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 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 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 现,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自股东会决
2024-03-25